涉及水泥鼓励、限制、淘汰类!最新《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发布
时间: 2024-05-24 21:44:25 | 作者: 瓦楞纸板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
目录指出,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推动产业体系调整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总实力、创新力和竞争力迈上新台阶,形成了规模优势、体系优势和部分领域一马当先的优势,有力支撑了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和我国大国地位。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面临深刻调整,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部署,适应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体系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形成《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24 年本)》)。
《目录(2024 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技术、装备及产品;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合乎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对环境造成污染,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建筑材料等矿产资源的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水泥原燃材料替代及协同处置技术;
建材各行业公司制作过程零外购电力、零化石能源消耗、零一次资源消耗、零碳排放、零废弃物排放的工艺技术装备的开发与应用;
建材各行业(数字矿山、 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生产全流程智能化建设及升级改造;
2000吨/日(不含)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万吨/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
1.干法中空窑(生产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水泥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直径3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2.无覆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水泥包装袋缝底袋(两底需由缝线缝合)的生产和使用。
请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制订和修订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市场监管等有关政策,加强完善促进产业体系调整的政策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依法依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体系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