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 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
时间: 2024-09-26 02:51:17 | 作者: 瓦楞纸箱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上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铁拳”行动方案和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截至8月15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5.9万人次,检查企业13万家次,立案查处“铁拳”行动相关违法案件2971件,50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现向社会公布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
2021年6月,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广告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上海览海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络监管线索反映情况,对当事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其网店内宣传利用激光/强脉冲光治疗仪进行的光子嫩肤服务项目有治疗疤痕、妊娠纹、血管性病变、酒糟鼻、老年斑、雀斑等疗效。当事人对外广告宣称的上述医疗项目疗效与所用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批准的治疗范围不符,虚假夸大了疗效范围,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新会(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21年6月11日,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会(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2318元、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到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5层(L5)502室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检食品名称:珍宝蟹。2020年11月16日,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局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1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2020年11月26日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2020年11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复检申请。2020年12月7日,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复检,复检结论:检验项目镉(以Cd计),检测结果为1.9mg/kg,单项判定为不符合。2021年1月7日,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涉案商品由当事人于2020年10月21日向上海极鲜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采购数量为1箱(16只),采购价格2903.04元,当事人售价439元/只,货值金额总计7024元,违法来得到的2318.04元。当事人销售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珍宝蟹供货商的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另案调查。
2021年7月12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于陈某分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墙面加固剂的行为,作出没收侵犯“立邦”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墙面加固剂4桶及相关标签587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案件转办函,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陈某的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其分装销售侵犯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立邦”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经查,2021年1月15日,陈某与立邦装饰涂料授权经销商上海光弘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立邦涂料销售合同,购进了一批快涂宝墙面加固剂。自2021年3月1日起,陈某在未经“立邦”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于店铺内擅自将18kg规格的立邦快涂宝墙面加固剂分装后自行贴标进行销售。标签上印有“立邦”商标图案,并包含“原桶分装”等内容。至案发已销售1206桶,货值金额27868元。
当事人陈某分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墙面加固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7月13日,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海龙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案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2021年5月10日,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交办线索,当事人生产的沪上某知名品牌面包包装袋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经过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复检,该批次包装袋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核查,当事人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共计货值金额128165.3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并对相关原料供应商开展溯源调查。
上海联锦超市有限公司华林路店、上海富达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1年1月18日,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涝河桥”商标权利人举报,称上海联锦超市有限公司华林路店经营的带有“涝河桥”标志的牛羊肉火锅肉片涉嫌“山寨”食品。
2021年1月21日,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上海联锦超市有限公司华林路店查获2包上述商品,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山寨”商品。当事人不知道其经营的带有“涝河桥”标志的商品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能证明其经营的该商品为合法取得并说明来源,办案机关依法作出责令停止销售的行政处罚。为从源头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追溯到涉案“山寨”食品为上海富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泰州市绝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遂依托长三角区域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合作机制,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协作,查明本案涉及的侵权商品为上海富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泰州市绝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共计530箱货值163900元。
2021年2月4日,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将该上海富达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事实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对上海富达食品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后,目前已刑事拘留3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7人,案件已进入闵行区检察院审核检查起诉阶段。
2021年8月19日,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获消费者钱女士的投诉,反映其自2020年7月起,受上海学永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店招:元臻堂)员工的欺骗接受按摩养生等服务,共计消费300万元左右。
接获该投诉后,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区公安分局对位于海潮路133号的上海学永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金学峰及有关人员10余人进行了询问。经查,上海学永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主要是做按摩养生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为了获取高额的收入,在向消费者钱女士介绍按摩养生服务时,采取欺骗诱导的方式,称其推介的高价项目可以治疗疾病。消费者受其诱导,购买了大量高价项目,累计金额295万元。8月21日上午,当事人已全额退还消费者的消费金额295万元。
鉴于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经营过程中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巨额钱款,涉嫌诈骗刑事犯罪,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1年8月1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查获了一起商标侵权的违法案件,现场查获8440件涉嫌侵犯“FILA”“adidas”“NIKE”“CHAMPION”等7个商标专用权的服装产品, 涉案金额达25余万元。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接举报线索,反映某线上经营公司销售的大量服装涉嫌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主动跨前一步,启动联合办案机制,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办案小组,排摸线上和线下真实的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同时,联系相关注册商标权利人,配合进行商标真伪鉴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内存放有标注“NIKE”“CHAMPION”等7个商标的服装多达49款,共计8440件。
经现场初步鉴定,均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对于该公司涉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市局执法总队对其立案调查。由于其货值金额已超过起刑点,执法人员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