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张家港市某五金制品厂不服张家港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案〔2023〕张行复第108号
时间: 2024-08-23 04:10:28 | 作者: 彩印包装
恳求人对被恳求人作出的张市监强制〔2023〕00906号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不服,于2023年9月27日提出行政复议恳求,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恳求人恳求:吊销张市监强制〔2023〕00906号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
恳求人称:本厂2023年受菲律宾客户托付出产的品牌五金东西,客户的授权托付书合法有用,商标注册证书合法有用。
恳求人供给的依据有:1.张市监强制〔2023〕00906号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2.资产清单;3.商标授权托付书3份及商标注册证书1份。
被恳求人称:一、案涉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合法。2023年8月16日,答复人收到告发,称恳求人出产的产品仿冒其商标。同日,答复人执法人员对恳求人实践经营场所张家港市某镇某路X号厂房内进行全方位查看,现场查见标有“X”注册商标标识的7种类型的钳子合计7889把、包装盒10袋、套柄6袋,恳求人未能供给“X”商标运用授权证明等,经商标权力人现场判定,均侵略了“X”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采纳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出具《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张市监强制〔2023〕00906号)及资产清单(〔2023〕DX-0816-1号),并当场送达恳求人。经答复人查询,恳求人涉嫌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合法经营额为18360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子的规则》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恳求人于9月1日决议将本案移送张家港市公安局处理,张家港市公安局于9月6日出具立案决议书(张公(治)立字〔2023〕5372号)。综上,案涉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合法。二、案涉行政强制措施依据充沛、适用法令正确。2023年8月16日,答复人接告发在恳求人处发现7889把钳子、10袋包装盒、6袋套柄,钳子转轴部位、套柄内侧、包装盒上均标有“X”商标。“X”商标注册证号为第8647930号,注册人为王某某(身份证号:X),核定运用产品为第8类:磨刀器;钩刀;钳子;铆钉枪(手东西);玻璃刀(手东西部件);树枝修剪刀;餐具(刀、叉和匙);园艺东西(手动的);捕鱼鱼叉;电动修指甲东西(截止),有用期为2011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续展至2031年9月20日。商标权力人经现场区分判定,出具相关判定陈述:“从未授权托付张家港市某五金制品厂出产出售带有‘X’商标的钳子”“所涉产品侵略我方‘X’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涉侵权物品运用了“X”商标相同的标识,归于商标性运用,容易形成相关大众混杂,构成商标侵权。尽管,恳求人现场供给菲律宾客户授权托付书和菲律宾商标注册证,但该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与其实践运用商标并不共同,且商标作为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关于没有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即使其在外国注册,在我国也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归于我国商标法维护的合法权力。故答复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现已获得的违法嫌疑依据或许告发,对涉嫌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查看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依据证明是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许扣押”的规则,对案涉侵权物品施行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现实清楚、依据充沛、适用法令正确。综上所述,答复人对恳求人张家港市某五金制品厂施行的行政强制措施确定现实清楚、依据确实充沛、程序合法、适用法令正确。请依法驳回恳求人的复议恳求。
被恳求人供给的依据有:1.案子来历登记表、告发单、恳求人主体证明资料、2023年8月16日现场笔录、现场相片、判定陈述、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资产清单、送达回证、扣押有关事项审批表、立案审批表;2.询问笔录4份、运单及送货清单各4份、钳子相片2份、现场产品清单2份、微信聊天记录、山东某包装彩印有限公司清单、送(销)货单、阿里巴巴网店截屏、义乌市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任某某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托付书复印件2份、菲律宾商标注册证打印件、报关单及提单复印件、查询陈述;3.移送有关事项审批表、涉嫌犯罪案子移送书(张市监涉罪移〔2023〕12号)、送达回证、张家港市公安局立案决议书(张公(治)立字〔2023〕5372号)、立案奉告单、移送物品文件清单、行政处理决议审批表、结案审批表。
经查:2023年8月16日,被恳求人张家港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收到“X”注册商标权力人王某某告发,称恳求人张家港市某五金制品厂出产的产品仿冒其商标。同日,张家港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恳求人实践经营场所张家港市某镇某路X号厂房内进行全方位查看,发现7889把钳子、10袋包装盒、6袋套柄,钳子转轴部位、套柄内侧、包装盒上均标有“X”商标。据查,该“X”商标注册证号为第8647930号,注册人为王某某(身份证号:X),核定运用产品为第8类:磨刀器;钩刀;钳子;铆钉枪(手东西);玻璃刀(手东西部件);树枝修剪刀;餐具(刀、叉和匙);园艺东西(手动的);捕鱼鱼叉;电动修指甲东西(截止),有用期为2011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续展至2031年9月20日。商标权力人经现场区分判定,出具相关判定陈述:“从未授权托付张家港市某五金制品厂出产出售带有‘X’商标的钳子”“所涉产品侵略我方‘X’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查看状况,被恳求人确定上述产品涉嫌侵略“X”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上述产品及包装施行扣押。扣押时,被恳求人制造了现场笔录,并向恳求人出具了编号为张市监强制〔2023〕00906号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及所附资产清单,当场奉告当事人采纳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救助途径。该案于2023年8月16日立案。通过查询取证,被恳求人初步查明上述产品系恳求人为义乌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某贴牌加工,货款与任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结算,出产的产品发货至任某某指定货仓。查询过程中,恳求人向被恳求人供给了菲律宾XTRADINGCORPORATION出具的三份授权托付书、一份菲律宾商标注册证书(该商标为图形文字组合商标,含有X字样)和产品出口菲律宾的报关单。2023年9月1日,因恳求人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涉嫌犯罪,被恳求人将上述产品及包装随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9月6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决议立案,立案决议书号为张公(治)立字〔2023〕5372号。
以上现实有下列依据予以证明:1.案子来历登记表、告发单、恳求人主体证明资料、2023年8月16日现场笔录、现场相片、判定陈述、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资产清单、送达回证、扣押有关事项审批表、立案审批表;2.询问笔录4份、运单及送货清单各4份、钳子相片2份、现场产品清单2份、微信聊天记录、山东某包装彩印有限公司清单、送(销)货单、阿里巴巴网店截屏、义乌市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任某某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托付书复印件2份、菲律宾商标注册证打印件、报关单及提单复印件、查询陈述;3.移送有关事项审批表、涉嫌犯罪案子移送书(张市监涉罪移〔2023〕12号)、送达回证、张家港市公安局立案决议书(张公(治)立字〔2023〕5372号)、立案奉告单、移送物品文件清单、行政处理决议审批表、结案审批表。
本机关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则:“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现已获得的违法嫌疑依据或许告发,对涉嫌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查看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依据证明是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许扣押。”张家港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系张家港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有查办本行政区域内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以及依法查封或许扣押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规则:“行政机关决议施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实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则的程序,制造并当场交给查封、扣押决议书和清单。”被恳求人对恳求人案涉产品及包装施行行政强制措施时,告诉恳求人参与,当场奉告其采纳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力、救助途径,依据查看及扣押状况制造现场笔录,当场向恳求人出具了编号为张市监强制〔2023〕00906号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及所附资产清单,现有依据可以证明被恳求人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则的程序。
关于恳求人提出的案涉产品系通过菲律宾公司授权贴牌出产以及菲律宾公司授权的图画文字组合商标中含有X字样,因而不构成侵权的建议。本机关以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则,行政强制措施归于暂时性操控,适用于防止损害产生、操控风险扩展等景象。详细到本案,商标权力人供给的判定陈述可以证明恳求人出产的产品涉嫌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恳求人对涉案产品及包装施行扣押,进行暂时性操控,契合防止损害产生、操控风险扩展景象,并无不当。因而,恳求人以此为由要求吊销被恳求人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本机关难以支撑。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则,本机关决议:
保持张家港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张市监强制〔2023〕00906号施行行政强制措施决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