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4-07 01:28:16 | 作者: 彩印包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022年前三季度,国内多地发生局部新冠疫情,限制人员聚集、流动及限制物流运输等疫情防控政策致使聚餐、走亲访友场景大幅度减少。公司服务的主要下游餐饮客户销售受阻、终端消费需求不足致使公司传统优势产品订单明显下滑。公司服务的一部分客户订单数量虽未受疫情影响而减少,但增量总体占比仍较小。此外,公司部分区域生产基地还存在受疫情影响长时间停产的情况。因此,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产品营销售卖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明显。但因公司基本的产品单价跟随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有一定幅度提价,抵消了销售数量下降幅度较大的影响,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0.22%。
由于公司产品营销售卖数量的一下子就下降导致单位成本里固定成本和人工费用明显上涨,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下降明显。叠加营业收入下降的不利影响和可转债转股数量较少致使财务费用大幅升高的坏因,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约107.48%。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全产业链的中国饮料服务平台”战略稳步推进。公司在传统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等领域的老客户所占份额稳中有进;新拓展的功能饮料领域里的头部品牌客户实现了持续规模化的订单生产交付;各业务板块交叉销售有序进展;平台战略已覆盖了市场热销饮料品项(含果冻汽水、燕麦奶、厚椰乳、椰奶、豆奶、咖啡等)细致划分领域里的初创品牌、跨界品牌、新零售、连锁茶饮的自有产品、传统饮料品牌的新品类等一批潜力客户;创新产品纸易拉罐实现量产、专利产品ABC、SBC新增产能也在按计划推进中。
新客户、新产品、新业务的增长部分弥补了传统核心客户订单显而易见地下降的影响。公司在第三季度实现了当季净利润和当季扣非后净利润盈利、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盈利。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00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关毅雄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每个方面反映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都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13)。